興政辦發〔2022〕4號興隆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區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意見
興隆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區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意見
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各垂管部門、各街道辦事處:
為全力做好區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根據有關規定要求,現就辦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辦理任務
今年,區政府系統共承辦各項辦理任務144件,包括:
1.人大代表建議61件(附件1)。其中:城市建設類8件,食品安全類1件,公共管理類19件,社會保障類7件,文化體育類2件,交通類8件,教育類14件,人才就業類2件。
2.政協提案83件(附件2)。其中:科技與經濟建設類14件,城市建設與環境保護15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類10件,文化教育衛生類29件,改善民生類9件,其他類6件。
二、辦理時限
各單位向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反饋辦理意見截止時限為8月10日,協辦單位向主辦單位反饋協辦意見截止時限為6月10日。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期辦復的,須提前向區委區政府督查室提交書面說明,經同意后可作延期處理。
三、辦理要求
(一)研究辦理
1.明確責任。要嚴格落實“三級辦理責任制”,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科室人員具體辦,建立工作臺賬,層層壓實責任;要認真制定辦理工作計劃,細化分解節點任務,項目化推進辦理。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將定期進行調度并予以通報。
2.研究落實。要注重吸收合理化建議,逐件研究分析,逐條吸納落實,切實將建議轉化為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具體工作舉措;要注重問題解決,圍繞代表和提案者多年反復提、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調研,找準問題癥結,提出有效對策,建立長效機制,切實提高問題解決率;要注重提高辦理效率,能夠近期解決的,務必抓緊落實,需要長期推進的,列入計劃跟蹤落實,因政策或我區實際情況確實難以解決的,如實向代表和提案者說明情況,主動爭取理解,切實提高辦理工作滿意率。
3.統籌推進。兩個以上單位分別辦理的建議提案,相關單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分別起草答復函;兩個以上單位會同辦理的建議提案,由主辦單位牽頭組織辦理,綜合協辦單位意見后起草答復函。主辦單位要積極與協辦單位溝通協商,共同做好辦理工作,不得包攬代替,對于協辦意見內容不完整、措施不具體的,可以協調協辦單位重新補充完善;協辦單位要密切配合主辦單位,切實提高協辦意見質量,不得推卸責任。主、協辦單位的辦理意見如存在分歧、難以取得一致,要及時報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協調解決,不得將未經協調一致的意見答復代表或提案者。
4.行文規范。辦理結果的答復函要按統一格式行文(附件3),經承辦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審簽后加蓋公章。
(二)溝通答復
1.答復對象。答復意見形成后,由承辦單位向代表或提案者回復,并附帶《征詢意見表》(附件4),請代表或提案者簽署書面意見(滿意、基本滿意或不滿意)。對于由多位代表或提案者聯名提出的建議提案,要通過書面形式逐一回復附議代表或提案者,并請領銜者簽署書面意見;對于合并的建議提案,承辦單位要分別回復代表和提案者,并分別征求意見。
2.答復主體。兩個以上單位分別主辦的建議提案要分別答復代表或提案者并征詢意見。兩個以上單位會同辦理的建議提案,由主辦單位負責答復代表或提案者并征詢意見,如有必要,主辦單位可會同協辦單位開展聯合答復。
3.答復方式。承辦單位可以采取見面、書面、網絡等代表或提案者認可的方式進行答復,對于代表或提案者要求見面答復的,承辦單位應當面進行答復,不得委托非承辦科室或下屬單位代為答復。對于承擔主辦任務10件以上的部門,建議召開答復會議,集中向代表和提案者進行答復。
4.二次辦理。代表或提案者對辦理工作不滿意的,承辦單位須進行“二次辦理”,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組織研究,重新提出答復意見,并由分管負責同志親自出面,再次答復代表或提案者。
5.溝通聯系。要加強與代表或提案者的溝通聯系,認真落實辦前、辦中、辦后“三訪”制度,通過邀請調研、專題座談、登門走訪等方式,讓代表和提案者參與辦理全過程,爭取代表和提案者對辦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要加強與區人大、政協有關部門的溝通聯系,主動征詢意見,爭取指導和支持,并配合做好調研檢查等相關工作。
(三)跟蹤落實
對于列入工作計劃、承諾代表或提案者予以解決的問題,要持續跟蹤落實,直至辦結。
1.制定計劃。承辦單位應分類建檔,制定跟蹤辦理計劃,指定專人督辦落實。
2.落實反饋。在問題得到解決后,或由于法規政策、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能在承諾的時限內落實的,承辦單位要及時向代表或提案者反饋辦理結果或說明情況。
(四)總結備案
1.材料備案。建議提案的答復函、代表或提案者的征詢意見表應于8月10日前,抄送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備案(一式兩份)。
2.提交審議。區委區政府督查室負責綜合各承辦單位辦理工作情況,分別起草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情況報告(通報),報區政府領導審定后,按時提交區人大常委會議和區政協常委會議審議(通報)。
(五)檢查考核
1.督查督辦。堅持跟蹤督辦工作機制,采取現場督導、走訪座談、聯合檢查、問卷調查等方式,加大跟蹤督辦力度,加強過程管理,強化質量考評。
2.溝通回訪。對正在辦理中的建議提案,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將不定期進行回訪,核實承辦單位與代表或提案者的溝通對接情況及辦理工作進展情況;對已辦結的建議提案,區委區政府督查室將逐件進行回訪,核實辦理成效,嚴禁出現“被滿意”問題。
3.考核評價。各承辦單位辦理工作情況將納入區政府全年績效考評,對辦理質量差、工作拖拉、特別是存在“被滿意”問題的,將在年底績效考核中予以扣分,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附件:
1.2022年人大代表建議辦理任務分工方案
2.2022年政協提案辦理任務分工方案
3.區人大代表建議答復函參考式樣
4.區九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征詢意見表
5.區政協委員提案答復參考式樣
6.區政協九屆一次會議提案辦理征求意見表
興隆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0日
4附件1 2022人大、政協提案建議辦理任務分工方案3(1)(1)333.xls
4附件2 2022人大、政協提案建議辦理任務分工方案3(1)(1).xls
4 附件3-6關于做好2022年區政府系統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意見.docx
(此文件公開發布)
盤錦市興隆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2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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